杨福平
2021-08-07 09:47:56
老师好!请教您个问题:我们公司有个现年62.5岁的保安队长,2014年3月入职至今有7.5年的时间,期间公司未购买社保有签合同。公司想劝退他(因为保安队外包他个人工作量不饱和且公司今年业绩下滑多),跟他本人沟通了2次,他的诉求是社保费补偿和劝退补偿(没说具体的,想公司提,合适就接受,不合适再说)。现,公司领导想了解下:劝退已超退休年龄2年的员工,公司会有哪些法律责任,从法律角度,需要赔偿哪些钱,大概多少?展开全文收起全文
天舜
2021-08-07 16:50:57
1、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,劳动合同终止。依据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一条。
2、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劳动合同终止,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,第四十六条里面没有到法定退休年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款。
3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能补缴社保具体咨询当地政策,各地政策不同。点赞 2
杨福平
2021-08-07 22:53:03
我们现在跟这位62.5岁的员工签订的还是劳动合同,之前满60岁时让签退休协议他不愿意不过也没证据。现解除合同也一样不用支付赔偿金是吧?
天舜
2021-08-08 23:47:20
1、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继续留用的分两种情况处理:
1)员工已正常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劳务关系处理,不需要赔偿。
2)没有办理退休手续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劳动关系处理,需要赔偿。
3)各地对上述关系界定存在争议,建议咨询当地律师。
2、如按劳动关系处理,解除劳动合同,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依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。点赞 0展开全文收起全文
杨福平
2021-08-10 20:57:52
谢谢老师的耐心解答